摘要

“中国”的国家形态是一个聚讼纷纭的问题。中国不是一个西方意义上的“民族国家”,似乎成为中国学术界的某种共识;但这一共识并没有促成“中国”国家形态的另一个共识:“中国”是一个文明体、一个帝国或其他什么国家的歧见,引人瞩目。为此,需要确立辨识中国国家形态的基本坐标,不能在不同坐标系中寻求达成“中国”国家形态的共识。在现代国家基本形态、现实准则、国际交往等指标体系中,可以确认一个国家的国家形态。据此,“中国”只能被认定为民族国家,而不能被认定为文明体、帝国或其他国家形态。唯有如此,“中国”才能有一个准确的自认,也才能以这样的国家形态与国际社会相处。故,对镜画像与互镜观照,不能偏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