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基本案情王某系农村商业银行(原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客户经理(原信贷员)。其利用作为信贷员的职务便利,采取一切方法借取、骗取他人的身份证件,私自办理贷款业务22笔,共计98.5万元,其冒名签署贷款资料、提取贷款金额;与他人串通利用第三人的身份证件办理贷款业务6笔,共计23万元;另其私人收取贷款,不入农商行账目5笔,共计35万元,并且将以上冒名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