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的地租理论反映的是使用土地的租金,本质是在私有制的大前提之下,地主、农业资本家对于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剥削关系。社会主义制度之下对于土地的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利益不来源于剩余价值的剥削,反映的是所有权者国家、集体,使用权者单位、个人之间在整体利益一致下的经济关系,是本质区别于资本主义国家地租的经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