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善河长制——基于与流域综合管理比较的视角

作者:杨明一; 秦海波; 乔海娟; 康文健; 张丛林*
来源:中国环境管理, 2022, 14(01): 78-84.
DOI:10.16868/j.cnki.1674-6252.2022.01.078

摘要

当前,河长制已成为我国进行河湖管护的综合协调平台,但其面临一系列问题,制约了我国河湖管护效果的进一步提升。世界主要国家的跨部门、跨利益相关方河湖管理协调政策主要是流域综合管理。河长制与流域综合管理都是针对所面临的河湖管理问题,经过长期的演变,逐渐形成的跨区域、跨利益相关方的协调政策,这都是符合所在国家实际情况的。基于公共政策学的基本原理,本文构建了以“政策目标—政策执行者—政策工具”为导向的三维河湖管护协调政策比较框架。通过此框架,分析了河长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河长制与流域综合管理的主要差异。针对河长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基于比较结果提出了相关对策,主要包括:科学设定政策目标,推进多元共治的河湖管护模式,创新运用市场化和信息化政策工具。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