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正式通过,其中婚姻家庭篇第1077条规定了一个月的冷静期,该政策引发广大群众的争议。政策在不损害离婚自由的前提下,让冲动型离婚双方当事人客观冷静地做出更加全面的现实抉择,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离婚率,维护了社会婚姻家庭稳定性。近年来,结婚率不断下降,离婚率持续飙升,恐婚意识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婚姻观念,中国婚姻家庭的稳定性结构变得岌岌可危,离婚冷静期机械统一的适用,在针对冷静期期间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恶意转移财产增加债务等问题上仍待作出详细规定,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解决问题,才能实现以政策维护婚姻家庭和睦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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