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意义]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机制是以法治为基础而建立的制度规则、组织方法和运行过程,它对保证网络安全、总体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方法/过程]以法律、行政法规等为基础,重点以新发布生效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为研究对象,认为多元主体参与的网络信息内容治理机制、网络信息内容治理的守门人机制、网络信息内容生产发布的激励与禁止互补机制、网络信息内容的多种审查机制和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的内部治理机制等构成了我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机制的基本维度。[结果/结论]虽然我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机制已经初步形成,但仍存在协同共治不力、权利与责任关系不平衡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应从形成多主体治理合力、建立救济机制、明确服务平台管理权力的来源和提升服务平台治理能力等方面进行治理机制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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