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逻辑学》中的"自为之有"环节是黑格尔辩证逻辑的核心环节,文本较为晦涩。在此试图以一种细密的文本分析为基础,对这个环节的含义与线索进行解读。在"自为之有"的出现过程中,精神的形式力量一以贯之地在发生作用,同时初步奠定了自我意识与观念性的逻辑形式,而这两个概念是黑格尔总体思想里非常重要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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