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唐代陕北地区自然灾害种类多样,在时间和空间上具有普遍性特征,对百姓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唐朝政府为应对灾害,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系列较为完善的防灾救灾体系。中央政府灾前储粮备灾,灾后遣使救灾、开仓赈济;地方官吏积极救灾、募捐财物、兴修水利。这些措施对陕北地区自然灾害的防治和赈济均产生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