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曲”与“事”的结合是剧戏创作中的关键问题,但元人更多关注作词与演唱技法,对其中之“事”思考较少。入明后,因传奇叙事体量的增大,“事”这一要素逐渐引起剧论家们的关注。王骥德为曲立法时意识到,对于剧戏而言,为其曲立法必然会涉及“曲”与“事”的关系。对此,他一方面从剧戏创作中的音乐结构、用调、用语等方面揭橥出“曲依事”的结合关系;另一方面又从曲体视角对传奇的故事内容、情节结构、节奏、详略等方面提出要求,揭示了曲体对叙事的制约。这是戏曲理论史上较早全面、自觉思考“曲”与“事”结合关系的论说,对此后戏曲理论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这些理论的揭示对于我们重新审视王骥德的成就以及认识戏曲创作的特殊性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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