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四川省蓬溪县金仙寺大殿建于1327年,已列入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新名单中。本文聚焦于金仙寺建筑上留有的元代墨书题记,结合历史文献,力图还原题记见证的元代四川乡土社会的盐业经济和自组织社区。一方面,题记中直接记录了当地盐井官吏的姓名,并暗含了捐资者中的外来移民,后者通过参与省力省工的私营盐井(卓筒井)的开采而致富。另一方面,题记反映了元代乡村公共事务的自组织过程。本文提出,金仙寺大殿应作为该地区卓筒井(一种古代盐井钻筒技术)遗产体系中不可缺的一环加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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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南交通大学;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