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古代民间借贷行为十分活跃,并广泛存在高利贷现象,加重了贫苦百姓的负担,历代朝廷对此从法令上都给予了禁止和打击,但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行为从未禁绝,使民间借贷呈现出"二元利率"的状况,其背后有着复杂的原因。"倍称之息"借贷行为在上古时代就已发生,不过在最早的时候,借贷多属以物易物的互助性质。《说文解字注》解释:"贷,施也。谓我施人曰贷也。"这里"施人"的意思就是无偿地施予他人。那时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多依靠互助而生存,其情景如汉初韩婴在《韩诗外传》中描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