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中国政府提出了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长期目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对我国绿色低碳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也为绿色债券的发展带来新机遇、新挑战。地方政府作为市场的参与者,顺应绿色发展的要求,通过发行绿色政府债券参与绿色债券市场,能够为绿色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筹集充足的资金。但是,我国绿色政府债券仍处于起步阶段,尚存在缺乏绿色政府债券指引、绿色项目成本收益错配、缺少严格监管体系等一系列问题。本文界定了绿色债券及绿色政府债券的基本内涵,通过梳理我国绿色债券和绿色政府债券的发展历程,探讨了我国绿色政府债券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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