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双碳”战略下企业绿色低碳转型之需,根据我国2014—2022年发布的行业自律协定、交易管理规则、部门规章、法律规范,以2018—2022年企业碳信息披露行政司法案例、目前国际适用的绿色信息披露框架为研究样本,实证分析我国碳信息披露演变态势与弊端。研究结论:现有规则体系间接涉碳排放的条款占多数;事例呈现出碳信息披露报告数据冗杂交叠、披露成本高且信息不可比状态,并且作为保障体系的行政与司法未达共识,社会责任体系不完备显化为违法成本低、宽严不相济及主观过错定位不明。因此,应以ESG(企业年度报告,环境、社会与治理报告)为基础,结合碳损益账户,统一碳信息披露专门化报告范式。考虑碳达峰、碳中和阶段特征,将兼及共性和个性的内容分阶段递增或递减刚性,提升碳信息披露效率的同时抬高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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