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小微企业占我国企业总量的绝大多数,涉企犯罪主体也多为小微企业,推进小微企业刑事合规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与大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经营管理的制度化特性较弱,更具个人化色彩。当前刑事合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存在“两张皮”现象。传统刑事合规理论以大型企业为假定对象,在小微企业刑事合规情境中面临实践难题。小微企业刑事合规可重点从以下方面推进:确立国家援助的合规模式;以专项和简约为推进原则;以共享思维推进合规建设;增强小微企业在刑事合规中的获得感;调动检察官适用刑事合规的积极性;制度建设与对个人约束并重;强化外部力量对合规的过程监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