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言不尽意”是中国古代文论的一个重要命题。庄子虽不完全否定语言对于表情达意的社会功用,但仍把其作为破坏生命或事物本真的形式,遂提出“得鱼忘筌,得意忘言”。这一论述对审美主体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言不尽意”在不同时期的异化和发展,审美主体对审美对象的独特思考与启发,以及文学接受在“言不尽意”下的复杂性和多样化。

  • 单位
    内江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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