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以下简称“《科技进步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科技进步法》自1993年7月颁布、2007年12月第一次修订之后的第二次修订,这3个总跨度28年的时间点及其法律文本是《科技进步法》的3个重要里程碑。在“两个一百年”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通过科技基本法确认科技创新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实现新型举国体制的法治化(或法律升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