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无固定期限合同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对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强制续签制度、禁止约定终止条件制度及对合同解除权的限制,使无固定期限合同突破甚至是违背了合同的基本原理。我国应当以正当理由作为合同解除权的条件来修正无固定期限合同,以此来构建新型用工模式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