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0年5月2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晨,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指出"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绿色原则确立为民法的基本原则,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草案第九条)"。辽宁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刘佳奇表示,在民法典中引入"绿色原则",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题中之义、必然要求。顺应了当今时代的发展要求,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