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应急案件在行政审判实践中属于专业性强但未被典型化的一类行政案件,对其的处理结果能够直观反映人民法院在社会突发状况下的司法水平。“应急状态”与“紧急状态”的概念不明不但造成了学界研究的理论困惑,还给相关行政行为纳入诉讼审查带来了实践阻力。行政应急案件具有行政诉讼审查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参照从过往经验中提炼、创新出的审查要点与裁判原则,推动此类型案件的正确妥善处理,既能够给突发事件的实际应对提供司法助力,又能够从更高层面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应急法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