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立之有主、收之有限、存之有期、用之有度、销之有据是2020版新修订的《档案法》规制档案和档案工作的核心内容。档案的形成不仅有主体,而且其主体对档案形成负有责任;档案的形成归档有限制,收集有范围;档案的保存有时间期限;档案的利用控制有度,主要特征是"封闭期";档案的销毁有各种依据的规制。立、收、存、用、销五环相扣,变的是外延,不变的是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