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音乐作品结构模式中采用的是音乐作品权利结构,著作权人是创作者,领接权人是表演者。随着哲学解释学的发展,读者权利模式得到了有效推广,对表演者的角色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能够充分展现艺术个性与艺术理解,对音乐作品的权利结构进行了重组分析。

  • 单位
    吉林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