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根据层级结构可将党内法规制度分为党章、中央党内法规、部委党内法规和地方党内法规。“地方党内法规”已具备较为明确的概念内涵、外延及特征。从其内部制度结构来看,地方党内法规可分为贯彻落实、配套完备的执行性法规和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的创制性法规两大类。由于地方党内法规在规范性方面的不足,导致其与地方规范性文件之间的边界不清。对此可通过“观形”和“辨质”判断制度文本的类型归属。在结构性、规范性和治理性方面,地方党内法规制度具有特点鲜明的功能效用,明确其在不同理解维度上的功用,对于推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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