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市不只是经济空间,还是市民的日常生活空间,是一个丰富多样的综合性存在。文章从空间权利理论出发,分析回迁社区的治理困境,即长期存在“人的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治理的城镇化滞后于空间城镇化”两个突出矛盾。回迁居民虽已获得身份的转变,但其对空间权利的认识还没有实现与城市生活同步,错位的空间权利观造成了回迁居民富有张力的空间行为,甚至产生较为突出的空间失序现象。文章提出更新城市规划的理论与实践,重视回迁居民的空间权利诉求,建立完善的利益表达机制,规范利益表达行为,逐步培养回迁居民“现代化”的空间观等治理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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