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鄂财教规[2018]3号各市、州、林区、直管市、县(市、区)财政局、教育局:为规范和加强对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1号),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制定了《湖北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报经省政府审定,现予印发,请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