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普通公民在对现代法律制度的认知方面存在困境,以致大多数人只能有风险地信任或不信任法律。法律信任是基于有限的信息对法律的内在可靠性所作的潜在推断,某些认知成本比较低且与法律的内在可靠性有一定关联的信息,被挑选出来作为判断法律结构与过程整体可靠性的关键依据,并被符号化与象征化。法律信任还通过内在的情感特征来消除因为无知而产生的心理负担,通过严格的“阙限”来控制信任风险的无限制扩大。法律信任的符号信息基础大致包括两方面:效力信息与实效信息。效力信息主要是道德信息,因为其来源广泛、认知成本比较低;实效信息主要是指法律制裁,而制裁作为负面信息具有比奖励更强烈的“表达性效果”。法律信任还需要通过制度化不信任来规避法律信任的符号敏感性,从而实现动态稳定的系统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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