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带一路”倡议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一带一路”互联互通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实现法律层面的交流合作,而沿线各国情况复杂,法律规则和法治环境各异,法治发展水平差异较大,面对这一形势,迫切需要培养高质量涉外法治人才。目前,我国在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为此,应树立学科交叉融合的人才培养理念,优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案,以应用型+复合型为导向完善课程体系设置,拓宽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渠道,形成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为深入推进“一带一路”输送一批高质量涉外法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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