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选取2007-2019年中国大陆县域数据,以撤县设区改革为切入点,借助计量模型探讨行政区划调整对县域绿色低碳发展的影响,并分析地方政府行为(经济增长目标约束、地方政府官员变更和县域环保部门执法)在其中表现的作用。研究发现,整体来看,撤县设区改革显著增加县域碳排放量,致使其上升约0.202个单位。被撤并县域基础设施建设(县域公路密度规模和区域绿色植被覆盖程度减少)、工业转移集聚(污染转移准入与专业化集聚滞后)与政府财政失衡是导致其碳排放增长的重要机制路径。政府经济目标增长硬约束、市(县)长更替和县级环保部门执法监督弱化均能够显著负向影响被撤并县域的绿色低碳质量。研究建议,政府应该注重提升被撤并县域绿色低碳质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