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包河工程治理段于1978年进行过治理,当时治理标准是除涝标准按3 a一遇的82%,防洪标准为20a一遇。至今已30多年,河槽严重淤积,过水能力低下,堤防损毁较为严重,洪涝灾害时常发生,影响城镇居民及沿岸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制约着当地人民的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