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史记忆:镇压反革命的军法处

作者:牛犇
来源:人民司法, 2022, (15): 102-103.
DOI:10.19684/j.cnki.1002-4603.2022.15.029

摘要

<正>在北京法院院史馆中,有一件引人注目的展品——中国人民解放军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法字第壹号”布告。布告系用毛笔书写,内容是对王玉杰汉奸特务案的公示。被告人王玉杰,人称“活阎王”,1937年开始在长辛店铁路工厂工作。抗日战争期间,王玉杰甘心效忠日本,残害同胞,于1947年7月起,先后充当长辛店警务段警务手、司法便衣警务员等,在日本人的指挥下,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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