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推进农民共同富裕中的作用更加凸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在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是中国农村地区的基本经营制度,应当构建中国特色审计监督制度。然而,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政府审计制度面临一些困境,比如国家审计机关作为审计主体的法定地位尚未确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亟须加强其主体地位、政府审计监督的审计依据、审计准则以及审计管理体制等问题都有待解决。为推进政府审计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应当确立政府审计机关的法定审计主体地位、构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及其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整合审计制度以及对审计管理体制进行革新,以完善国家审计监督体系,推进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 单位
    四川轻化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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