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生产力是社会前进与发展的最根本动力,决定了与之相适应的生产方式,进而决定了社会治理形式。本文通过梳理1949年以来我国乡村治理制度变迁的历程发现,由于长期以来小农经济的特征是以家庭为单位、精耕细作、自给自足,其技术进步缓慢,风险规避意识强烈,生产剩余及积累有限。新中国成立以后,为了贯彻外生的以重工业发展为导向的发展战略,推行农业生产集体化,人民公社全面建立,乡村治理制度随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交易成本急剧上升,产生了严重后果。自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施行,小农生产经济模式回归,人民公社解体,接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大量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部门转移,逐渐内生地向资本和技术密集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过渡,深刻地改变了传统的小农生产,这一变革为我国乡村治理制度的重构与创新提出了全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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