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海洋渔业资源多样性的保护采用了分区域保护模式,但这一公地私有化的路径并没有有效解决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养护和利用问题。如何避免海洋渔业资源的公地悲剧命运,是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现代经济学认识到人的亲社会性,给出了市场和政府之外的国际合作第三条路径,我国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未来海洋渔业资源保护提供了理论指引。海洋渔业资源保护应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终极追求,积极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打造海洋渔业资源保护的多元共治,适当建立海洋保护区,促进渔业规则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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