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自厦门岛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混装混运联合整治以来,厦门市首次对个人开出罚单,已经有6人因垃圾分类不规范先后被行政处罚。《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用符合要求的垃圾袋或者容器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抛弃、倾倒、堆放垃圾。《办法》规定,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且拒不改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由厦门市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法将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