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产教融合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是国际上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共同规律,而我国存在企业参加产教融合动力不足问题,德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已经建立法律保障、经济保障和组织保障等相关保障机制,将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权益保障落到实处。借鉴他国成功经验,加快建设符合我国国情的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保障机制,切实保障企业参与产教融合实乃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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