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美国金融危机风暴殃及全球,欧盟难以幸免,并开始对其信用评级机构监管进行反思和改革。从早期对信用评级监管规范的低度乃至忽略发展到监管从国家层面走向泛欧层面,这不仅是制度的完善,更是一种理念的创新。欧盟颁布的《欧盟信用评级机构监管法规》承认了信用评级的不可替代性和监管特许权的必要性,其中的一些具体的规定也体现了对信用评级机构监管的强化。这是值得我国反思和借鉴的方面。在欧盟经验的启示下开展我国信用评级机构监管方面的改革,有利于推动中国信用评级行业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