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当代文学的刑罚叙事中,余华、莫言、王小波代表了三种典型的风格类型,即诗意化、拟真化和戏谑化。余华的刑罚叙事虽然包含写实的成分,但加入了更多浪漫主义的想象与抒情,他将叙述者诗意的情怀撒向血肉分离的场景,写出了酷刑在感知世界的诗意形态。莫言的刑罚叙事奉行了写实主义的精神,他对酷刑细节无微不至地展示甚至逼近自然主义的领地;莫言借助感知语言、生理词汇/器官词汇和直截了当的叙述,呈现了一个极致拟真化的刑罚世界。王小波的刑罚叙事更接近后现代派,他采用戏拟、反讽、黑色幽默等后现代派的艺术手法,将刑罚置于性话语的戏谑之中,以致酷刑变成一出荒诞的滑稽戏。在美学与伦理的天平中,无论余华、莫言还是王小波,都或多或少地倾向了美学实践而违背或偏离了生命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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