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尽管教育惩戒已被理论证成,但面临无法回避的合法性困境。教育惩戒权仅停留在理论层面,惩戒制度在现行法律体系更难觅依据。教育惩戒法制化的实质困境在于理论界所构想的教育惩戒制度本质上属于现行法所严禁的"变相体罚"范畴,两者存在不可调和的根本冲突。只有修订相关条款或制定特别法,才能使教育惩戒制度获得合法实施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