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量化评估晋冀两地慢性病防治体系各部门职责可考核程度。方法收集国家及晋冀两地公开发布的所有涉及慢性病防治工作的政策文件,从中提取并量化相关信息,评估各部门职责可考核程度。结果河北、山西两地慢性病防治体系各部门职责可考核程度由2000年的0%分别上升为2017年的2.26%、1.13%,处于较低水平。结论两地慢性病防治部门职责可考核程度均处于较低水平,职责可考核仅针对非常有限的部分慢性病病种,且仅局限于业务条线部门,两地应持续关注并完善慢性病防治体系各部门清晰可考核的职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