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来自世界多个国家的经验研究证实了农场规模与土地生产率之间的反向关系。中国大规模农户的土地生产率远低于小规模农户,单纯扩大土地规模无法实现农业规模报酬,以农业部门要素组合重构与连续性变化为特征的农业工业化,更主要依赖农业各环节服务规模的扩大和分工水平提高,这是实现农业规模报酬的可能途径。山东以供销社为主体进行农业生产要素重构,通过土地托管而非土地流转推动服务规模化,在标准化、易监督的环节提供专业化服务,搭建为农服务中心集约化供给不可分割的大型农业投入,发挥村级组织作用降低服务规模化组织成本,既通过分工效率提升实现了服务环节的规模报酬,又避免了单纯农场规模扩大引致的监督成本上升。本文认为,在农户家庭经营制度下,以服务规模化推进农业工业化与现代化,是中国农业发展的现实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