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粤公规[2019]7号各市、县公安局,厅直各单位: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办理效率,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省厅研究制定了《广东省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工作规定(试行)》,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情况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省厅法制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