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体育公众人物的个人隐私具有公众的合理兴趣及与公共利益相关的特征,在实践中通常与新闻自由权和公众知情权发生冲突,域外法律规定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来满足公众知情权和新闻自由需要,而我国法律缺乏对体育公众人物的隐私权进行限制的原则、范围等常态化规定,以致经常出现以满足公众的合理兴趣或社会公共利益之名,而行使侵犯隐私权的现象,这对体育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保护极为不利。在对相关概念进行法理考量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体育公众人物隐私权的特征、受侵犯的原因和途径,并提出我国体育公众人物隐私权保护的法律规范构建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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