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水土资源生态安全与人们的生活质量息息相关。该研究从自然、经济、社会安全3个方面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利用各评价指标对水土资源生态安全的贡献率来确定指标的权重,引入物元可拓理论,将水土资源综合效益特征及对应的特征量值作为物元,对黑龙江、吉林、辽宁地区水土资源生态安全进行评价。结果表明:2005、2010、2015年生态安全等级先上升后下降,经济安全等级低于生态安全等级,自然、社会安全等级高于生态安全等级。其辽宁生态安全最好,黑龙江生态安全状况最差。森林覆盖率、工业万元产值耗水量、自来水普及率等指标对生态安全贡献最大。农业用水比例、工业万元产值耗水量、环保投资比例等指标安全等级低下,阻碍该地区的水土资源生态安全发展。该评价结果可为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政策制定提供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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