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青海省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方面,通过新建和既有污水厂提升改造、建立工作机制、强化依法监管、加强技术指导、推进市场化运行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全省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目前,全省已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53座,每日处理能力92万t,再生水厂8座,日生产规模25.5万t,污泥无害化处置厂4座,每日处理规模460 t。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从2012年的53.5%提高到2017年的78.1%,提高了24.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