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湖北省荆门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各项决策部署,狠抓河湖长制提档升级,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市河湖面貌及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河湖长制工作全省考核名列前茅。一、主要做法1.坚持高位推动,压实责任链条(1)健全责任体系构建由市委书记任"第一总河湖长",市长任"总河湖长",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副总河湖长",市、县、乡、村四级领导干部分别担任各级河湖长的河湖长制体系,把全市所有河湖库渠纳入河湖长制范畴,形成了上下联动、高位推进的工作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