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人教版小学《数学》四年级(下册)第2页给出“已知两个数的和与其中的一个加数,求另一个加数的运算,叫做减法”的意义。我们知道,抽象的数学概念和结论,概括了大量的具体材料,代表了一类数学材料的本质属性。没有足够的感性材料作为基础,硬性“抽象”与“概括”出来的东西,不可能在学生认知结构中内化为一般意义,不可能真正达到理性的领悟,更不可能推及到同类事物中去。笔者基于这些认知,认真研究人教版小学《数学》一~六年级各册教材,发现减法意义教学存在一些断层或跳跃现象,现给予弥补,以达正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