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教师厅函〔2022〕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师范大学: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2022年教师节给北京师范大学“优师计划”师范生的回信精神,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通知》(教师〔2022〕6号)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2021〕4号),在师范生培养共性要求基础上,切实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工作,为国家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造就一批“四有”好老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