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青海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立场,本文针对青海省生态法文化伦理观、青海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生态补偿机制进行了研究,试图厘清现阶段青海省在运用法律手段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体现为:青海省水环境质量、空气质量整体呈现向好的趋势但仍有不足;功利性人本主义思想依然浓厚,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占主导地位;地方环境立法供给不足,特别是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制度供给不足及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立法供给尚待完善;环境公益诉讼数量偏低、环境诉讼成本过高以及环境诉讼犯罪收益认定困难等问题凸显;执法部门执法力度尚待加强、生态环境执法有欠规范。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宏观背景下,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上述问题是青海省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