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播作为民国时期的"新媒介"形态,催生了新的社会互动与交往,润物无声地改变着大众对世界的认知与态度。娱乐广播通过跨越时空的互动,为市民提供了新的娱乐场所,并借助娱乐的形式针砭时弊,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舆论监督"的作用。与此同时,广播中的靡靡之音不绝于耳,不良的娱乐内容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社会风气。娱乐作为人类与生俱来的行为需求,自然会有相应的社会伦理进行规约。从娱乐伦理的价值意涵考察,广播娱乐应有利于道德人格的培养,促进人际交往的和谐,有助于社会风气的提升。民国社会关于广播之娱乐伦理的讨论是在新的媒介产生之后的一种随着历史发展不断深化的认识,不仅有助于提升广播行业的自律规范,明确广播之于社会的责任与义务,也有助于推进民国整个媒介伦理观念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