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解码“中国之治”的学术热潮中,虽有见仁见智的格局,但从历史逻辑上看,把“中国之治”作为“中国之制”的结果,即从“中国之治”到“中国之制”的认知逻辑具有代表性。然而,对二者之间仅停留于机械论因果律解释,或视二者为无主体变换,都是有局限的。实质上,中国之治与中国之制是辩证关系,是主体自觉运用唯物辩证法,把“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落实到治理制度与依制度治理的辩证关系中,创造性地实现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转变。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逻辑上构建了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两对辩证关系,形成国家治理的理论形态。以国家治理理论引领治理实践还需要处理好一些重要的辩证关系问题,这是中国之治走向未来的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