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某市登记机构一位负责人询问:最近,我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其中第15条的规定是:"最高额担保中的最高债权额,是指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实现债权或者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在内的全部债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我们对最高债权额的这一解释有一点疑问,这里说的最高债权额不就是担保的范围吗?而我们的理解最高债权额就应当是对本金的最高限额。